壹週刊玩完:官司不計其數 誹謗霸王最轟動
[on.cc 東網] 2018年3月8日 下午7:44
【on.cc東網專訊】《壹週刊》玩完!近年業績持續欠佳的壹傳媒,早前宣布出售《壹週刊》不成,最終要「摺書」。《壹週刊》創刊至今,一直被外界批評報道不盡不實,過往涉及誹謗的官司可謂罄竹難書,賠償金額高處未算高,求和個案更是不計其數。當中最轟動的,要數2010年刊登誹謗「霸王」產品會致癌的文章,「霸王」其後控告《壹週刊》,經過6年訴訟最終獲判勝訴,《壹週刊》須賠償合共2100萬港元。另外,《壹週刊》更涉嫌「改圖」誇大事件,遭各界狠批。
《壹週刊》牽涉的誹謗官司多不勝數,當中被判敗訴兼需作出賠償的個案亦屢見不鮮。早於1994年,《壹週刊》失實報道中國青少年基金會,指稱中國「希望工程」計劃須對7000萬元人民幣善款失蹤負責,其後被控誹謗,該案經歷多年法律程序,法庭於2000年裁定《壹週刊》敗訴,需向基金會賠償350萬港元,賠償金額之高創下當年紀錄。
及至2010年7月14日,《壹週刊》刊登誹謗「霸王」產品會致癌的文章,「霸王」其後控告《壹週刊》,指相關誹謗文章刊登後,對該公司造成極嚴重的損失,向《壹週刊》追討逾6億元。經過6年訴訟,高院在2016年5月作出判決,裁定《壹週刊》有關文章屬誹謗,須向「霸王」賠償300萬元及支付8成訟費,兩筆款項合共2100萬港元。
霸王主席陳啟源在官司結束後接受訪問,指對有關裁決感到遺憾、無奈及沮喪,批評《壹週刊》「為咗佢所謂嘅新聞自由」,令「霸王」損失巨大。
除了敗訴賠款,壹傳媒亦多次選擇賠款求和。藝人張學友的妻子羅美薇於2004年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《壹週刊》於同年2月19日出版的第728期《壹週刊》刊登一篇封面報道誹謗她。《壹週刊》於2007年作出賠償,以及答應負責羅在訴訟中的法律開支,據了解賠償款額達6位數字。羅美薇事後發表聲明,指涉案報道不但將她說成行為不正常和有強迫症迹象,亦將她說成令到丈夫張學友感尷尬,而有關說法完全失實和無事實根據,涉案報道使她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、困擾和焦慮。
另外,2009年9月10日出版的《壹週刊》,刊登了標題是「明抄地產商 青松觀賣龕花暴利13倍」的報道。青松觀認為報道的內容失實及屬於誹謗,遂於2010年入稟高院控告《壹週刊》誹謗。《壹週刊》終願意賠款求和,青松觀決定接受被告支付的30萬零1元賠償另加訟費,與被告庭外和解。
除報道失實屢遭入稟外,《壹週刊》更涉嫌改圖誇大事件。1994年9月,《壹週刊》報道名嘴鄭經翰在街頭遇襲時,被指用特殊效果加深鄭經翰的臉部傷痕,渲染他涉及富豪恩怨而中伏,事件遭各界狠批。
藝人張學友(左)的妻子羅美薇於○四年控告《壹週刊》第728期的封面報道誹謗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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