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cky 發表於 2012-11-29 13:19

壹週刊6位數誹謗賠償 羅美薇接受→於 2007-10-19 08:24:43

發表者: jacky 於 2007-10-19 08:24:43 (648 人閱讀過)

            壹週刊6位數誹謗賠償 羅美薇接受
【世界日報╱本報香港訊】 2007.10.18 07:40 pm
  
黎智英名下的《壹週刊》再因失實報導而要賠償求和。藝人張學友的妻子羅美薇於三年前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《壹週刊》一篇封面報導誹謗她,羅美薇近日接納《壹週刊》提供的賠償,17日透過律師在法庭上讀出公開聲明,向公眾澄清《壹週刊》當年的報導失實和毫無根據,令這宗官司正式告一段落。

據了解,今次《壹週刊》向羅美薇作出的賠償,款額達六位數字,羅美薇在聲明中已表明在扣除法律開支後,會將款項捐給慈善團體;另外,《壹週刊》並須承擔羅美薇在訴訟中的法律開支。

2004年2月19日出版的第728期《壹週刊》刊登一篇封面報導,標題是「羅美薇喪跑實錄」,《壹週刊》並透過其網頁上載同一篇報導。羅美薇同年入稟高院,指該封面報導誹謗她,而三名被告依次是該刊出版商壹週刊出版社有限公司、於涉案期間擔任該刊總編輯的左少珍及負責該刊網頁的Next Me-dia Interactive Limited。

羅美薇在17日法庭上宣讀的公開聲明中表示,她自1992年息影,婚後一直過普通家庭主婦的生活,專心照顧家庭。聲明續指出,涉案報導不但將她說成行為不正常和有強迫症跡象,亦將她說成令到丈夫張學友感尷尬,而有關說法完全失實和無事實根據,涉案報導使她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、困擾和焦慮。

聲明指出,被告早前向法庭繳付了一筆可觀的款項作為賠償,以及答應負責她在訴訟中的法律開支,她對該筆賠償感到滿意,決定接受被告的賠償;而羅美薇取得的賠償,在扣除法律開支後,會捐給一個慈善機構。

【2007/10/18 世界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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